市妇联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的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协助市人民政府制定《常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加强国际友好交往,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国际经济援助项目,促进国际国内有关经济合作。
(七)负责与社会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留守儿童关爱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4年决算数334.0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03万元,其他收入109.02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4年决算数33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1.76万元,教育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28万元,住房保障5.70万元,其他5.3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215.22万元,是指妇联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9.8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会议费0.75万元,培训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劳务费2.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办公费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留守儿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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