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公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精神,通过各级妇联和推荐单位层层推荐、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经市妇联党组审议,拟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5个工作日)
反映情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6—7786956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6月24日
公示名单
拟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汉寿县妇女联合会
拟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
杨莉(女)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汪桂娟(女)澧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