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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2021年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17:20:50 【字体: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2021年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妇联

现将《2021年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1319

 

2021年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实施方案

 

为科学评价各区县(市)妇联履职情况,确保2021年全市妇联系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妇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宋磊任组长,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金桂兰、唐莹、罗姿(挂职)任副组长,各部长任领导小组成员。市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一)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办协同各部室,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省妇联工作部署,确定区县(市)妇联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见附件),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实施,分值为100分,占总分的80%

(二)集中测评。对各区县(市)妇联全年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评价,占总分的20%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法。1.考核办协同各部室按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全面考评区县(市)妇联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年底召开全市妇联工作务虚会,听取区县(市)妇联全年工作情况汇报,由参加会议的人员对9区县(市)及市直6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打分。

2.9个区县(市)与市直6区一并考核、分类评优。

3.评定区县(市)优秀等次4个,市直六区优秀等次2个。

(二)加分与否决。

加分:1.有关工作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核心刊物、主流媒体报道、刊发或采用,分别加2分、1分、0.5。最高不超过2分。

2.在全国、省、市妇联作经验交流发言,分别2分、1分、0.5。最高不超过2分。

3.承接全国、省、市妇联重大会议或活动,分别2分、1分、0.5。最高不超过2分。

4.特色亮点工作得到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领导批示学习推广的,分别2分、1分、0.5。最高不超过2分。

5.所做的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及市级荣誉的,分别2分、1分、0.5。最高不超过2

所有加分项总分不突破5分,同类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否决:1.未完成市里面对区县(市)党建带妇建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任务

2.未完成市里面对区县(市)平安建设考核任务

3.未完成省重点民生实施项目任务。

4.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引起重大负面舆情,造成负面影响。

5.市里面对区县绩效考核内容中涉及到一票否决的项目。

四、考核结果审定与评比

考核办会同各部室汇总评估情况。得分计算方式为:区县(市)妇联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得分=目标管理考核得分+集中测评考核得分+加分。考核办将考核结果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考核综合得分进行评比,只确定优秀等次。考核结果以市妇联名义通报。

五、奖惩运用

市妇联每年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当地党委政府,获评优秀等次的区县(市)妇联在重点项目、系统内部评比表彰指标数等其他政策上予以倾斜。

 

附件:2021年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1319

 

 

附件

 

2021年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序号

指标

名称

评估内容及扣分标准

负责部室

1

办公室

工作

1.开展调研活动,计4分。配合省市调研,1分;单独开展调研并上交调研报告1及以上,计2未开展2,开展未交报告扣1

2.做好妇联系统统计工作,计1分。每延报1次扣0.5分,每漏报、错报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政令畅通,及时上交总结、报表、信息等资料计4分。每迟交一次扣0.2分,少交一次扣0.5分。

4.建立贫困妇女儿童信息库,对上报的各类慰问资助对象严格把关;及时下发慰问资金、上报相关资料,计3分。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扣0.5分,未及时慰问、上报资料,每次扣0.5分。

5.加强对上级下拨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发挥资金绩效,计3分。未按要求使用扣1分,挪作他用扣2分。

15

办公室

2

组织

工作

1.区县妇联组织建设(3分):未按规定完成县区级妇联组织换届的,扣1分;班子成员调整未事先征求上级妇联意见的,每次扣1分。年内未以县为单位开展妇联干部能力培训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2.未按规定完成乡镇、村(社区)妇联换届的,按比例扣分。(3分)

3.完成妇联日记征集的组织活动,3分。在市妇联组织的活动中未报送作品的不计分,已报送的按报送数量、作品质量综合计分。

4.辖区内执委领办市妇联项目工作或自行开展执委领办项目工作(计6分)辖区无执委领办市妇联项目又未自行组织本区县市领办项目的工作的,此项不计分,有领办的,视项目完成效果计分。

15

组织部

3

宣传

工作

1.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计2分。成立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组委会,制定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方案,计1分;在规定周期内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计1分。

2.新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计2分。组建网评员、网宣员、通讯员队伍,计1分;按要求报送相关宣传报道资料,计1分。

3.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计2分。培育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完成计1分;全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0次以上,计1分,每少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4.开展群众宣传宣讲活动,计2分。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开展“党的女儿”“永远跟党走”等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计2分。围绕建党一百年,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10

宣传部

4

妇女

发展

工作

1.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计3分。未进行相关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扣0.5分;未及时上报月报表、总结等资料扣1分,每次扣0.2,扣完为止;全年向市妇联上报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信息4篇以上,完成计0.5分,少一篇扣0.2分,扣完为止;未及时按要求填报两癌救助系统扣0.5分;未按要求做好两癌救助金发放工作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检查人数此项工作全扣,一票否决。

2.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计3分。积极参加湖南省第三届巾帼创新创业大赛,未按要求配合扣1分;未培育各类巾帼示范基地和带头人扣0.5分;未以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扣0.5分;未按上级妇联要求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推荐、认定工作扣0.5;针对疫情对女性领办的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开展多种形式的暖企援企活动,未开展,扣0.5分。

3.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计4分。大力推进湘妹子能量家园项目发挥作用,推动不力扣1分;狠抓湘女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大培训,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扣1分;持续开展“美家美妇她行动”,引导广大妇女倡导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未开展扣1;大力挖掘选树在巾帼脱贫、乡村振兴和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巾帼集体(个人),未及时按要求上报扣1分。

10

妇女

发展部

5

权益

工作

1.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计5分。比照省妇联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考核指标,未完成工作逐项扣分。

2.风险排查,计3分。未按规定开展留守儿童安全排查工作扣1分,未及时上报摸排线索、信息扣0.5分;未按规定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工作扣1分,未及时上报摸排线索、信息扣0.5分。

3.信访维稳工作,计2分。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妇女群众合理诉求,发生一起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案件扣2分。

10

权益部

6

家庭和

儿童

工作

1.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系列活动,计2分,未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扣1分,未开展家庭典型事迹宣传扣0.5分,未及时报送资料扣0.5分。

2.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计4分。出台本地家庭教育五年规划,计1分,未出台全扣;按要求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七进”活动,计1分,未建立家教志愿者队伍扣0.5分,未组织活动扣0.5分;学习贯彻《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计2分,未广泛宣传《条例》内容扣1分,未建立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扣1分。

3.儿童关爱工作,计4分。结合读书日、六一儿童节、暑期等开展“我心向党 亲子同行”家庭实践活动计2分,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扣1分,未按要求报送活动相关资料扣1分;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计2分,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扣2分。

10

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7

妇儿工委工作

1.按时报送本地区规划实施的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报告,计1分。未及时报送视情况扣分。

2.推动规划重点难点指标落实,每年为妇女儿童办1-2件实事。计1分。未完成全扣。落实不力酌情扣分。

3.开展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完成统计监测报告,计1分。未开展全扣。

4.完成新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计1分。未完成全扣。

5.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安排的各类项目,计1分。工作质量好计1分,不按时保质完成、对项目监管督导不力的酌情扣分。

5

妇儿

工委办

8

妇儿中心工作

1.积极配合开展三下乡活动(技能培训、公益课程、儿童职业体验)计3分。有专人对接,并按要求报送资料,计1分;提供相应场地,组织人员积极参与,计1分;活动宣传有力,开展效果明显,计1分。

2.围绕市妇联重点工作,结合自身特色,创造性开展公益活动,计2分。

5

市妇儿发

展中心

9

重点

工作

1.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交办的重点工作。

2.根据省妇联工作要点交办的中心工作或试点性工作等。

3.市妇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0

市妇联

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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