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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妇发【2019】16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9-09-04 09:20:20 【字体:

各区县(市)妇联、教育局、检察院、文明办、民政局、司法局、文旅广体新局、卫生健康委、团委、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于社会和谐、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重要作用,科学构建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好湖南省妇女联合会等十部委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妇字〔2019〕41号)精神,特制定《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德市2019年家庭教育12件实事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常德市文明办

 

常德市民政局                常德市司法局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

 

共青团常德市委          常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有力推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于社会和谐、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重要作用,科学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建立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人员组成

召集人:

徐  桢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成  员:

郑朝兵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清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苏宏元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谭亚东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石  林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宏元  市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陈寿林  市卫健委副主任

廖炎平  团市委副书记

姜  飞  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具体负责家庭教育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分析研究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的家庭教育工作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家庭教育突出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家庭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市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

(三)研究建立健全市家庭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四)研究制定市家庭教育工作年度实事;

(五)组织实施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督导;

(六)协调关于家庭教育工作职能管理的问题。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检察院:密切与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的联系,联合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相关社会组织切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帮教工作;采取预防工作“社区化”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法制讲座”“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及教育引导”等系列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到“家门口”,提升家庭教育的法制化水平。

市文明办:把家庭文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整体规划,建立完善家庭文明建设综合评价机制,在各项文明创建中增加家庭文明的考核权重;把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在广播、报纸、电视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工作,深化好家训好家风的学习践行活动;加大家庭教育宣传,统筹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社会文化环境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内的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科学设置家长学校的课程,促进家长学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建立家校联系卡和老师家访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

市民政局:开好家庭“第一课”,在婚姻登记处提供家庭教育、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服务;推动建设村级“儿童之家”;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困境家庭提供关爱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村)总体工作,建立社区(村)家长学校。

市文旅广体局: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开展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实践活动。

市司法局: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督促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婚姻家庭矛盾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婚姻家庭和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在案件办理中尽力维护家庭完整,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大力加强法治进社区、进家庭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家庭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相关法治学习培训。

市卫健委:开展父母科学养育指导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宣传普及家庭卫生及保健知识,推进健康素养进家庭;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妇幼保健知识,针对家庭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工作;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家庭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

团市委:开展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尤其是开展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关注关爱服务;有效开展对年轻父母科学育儿、科学教子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

市妇联:牵头抓好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常德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的督促落实;实施“父母成长计划”,常态开展“家庭教育五进”活动,做实社区(村)家长学校,探索创建网上家长学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升父母综合素质和家教能力;讲好“美家美妇”故事,推动“孝老爱亲、移风易俗、诚实守信、科学教子”等家庭文明深入人心。

市关工委:发挥“五老”人员作用,协同有关部门,以参与办好家长学校、留守儿童“隔代”家教、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四、工作规则

(一)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二)每次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议题,确定中心议题,在会议召开前七日将议题告知参会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联席会议主要是根据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针对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方案。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定期向联席会议通报本系统、本单位近期家庭教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联席会议议题经过认真协商,形成决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决议,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汇报一次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

 

常德市2019年家庭教育12件实事

 

1.做实家长学校。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城市学校建校率达到90%,农村学校建校率达到80%,指导每个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至少2场(中职学校至少1场);市妇联负责推动当地政府建立社区(村)家长学校,指导每个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实践活动至少2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

2.实施“父母成长计划”。组织发动全市家庭教育宣讲团深入基层,重点对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100场。(责任单位:市妇联)

3.开展“千名老师大家访”。发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老师大家访行动,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年内至少要进行一次入户实地家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开展家校共育试点工作。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武陵区开展家校共育试点工作,形成可推广的家庭和学校联动,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好经验。(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

5.建设村(社区)“儿童之家”。推动建设村级“儿童之家”,全市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每个“儿童之家”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开展“法治进家庭”行动。组织动员全市司法行政人员、法律工作者在社区(村)家长学校至少开展法律讲座100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7.开展家庭教育文化演出。组织动员全市文艺工作者创作以家庭教育为题材的歌曲、小品、话剧、花鼓戏、歌舞剧、丝弦等作品,结合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文旅志愿服务等活动,定期送到基层人民群众中。(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

8.组织家庭教育典型大宣传。在《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常德融媒、文明网等主流媒体,设立家庭教育专题或专栏,定期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工作,至少上稿10篇。(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9.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在社区(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至少50场,重点面对城乡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家庭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0.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亲职教育。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至少开展亲职教育1次,并提供家庭心理咨询和疏导等心理健康服务,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11.开展隔代家庭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全市“五老”人员在社区(村)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家庭教育讲座和家庭成员互动活动至少100场。(责任单位:市关工委)

12.开展年轻父母家庭教育活动。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机构和青年志愿者参与和组织针对年轻父母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和亲子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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