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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妇发【2019】10号 关于召开常德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9-05-23 18:15:15 【字体: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妇联,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妇委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定于5月21日至22日在常德共和酒店国际会议中心共和厅召开常德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会期2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五年来全市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绩,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德市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传达贯彻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表彰我市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

二、参加会议人员

相关市级领导;

各区县(市)委或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分管妇女工作的负责人;

常德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和特邀嘉宾,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受表彰的我市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

三、其他事项

1.请所有参加常德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于21日上午10:00前到常德共和酒店一楼大堂报到;我市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于21日下午17:00前到常德共和酒店一楼大堂报到;各区县(市)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分管妇女工作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于22日上午8:45前到常德共和酒店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共和厅报到开会。

2.请受表彰的我市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于21日下午19:30到常德共和酒店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共和厅参加彩排。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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