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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09-10-16 10:10:26 【字体:

常德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

文    件

常妇协字〔2009〕1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为进一步规范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建设,现就我市进一步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倡导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广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为构建文明常德、和谐常德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标准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赋予创建活动新内涵。当前我市五好文明家庭的基本创建标准是:家庭学习终身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 家庭关系和谐化,家庭生活文明化。具体标准如下: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集体、爱常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学习进取,奉献社会好。家庭成员注重终身学习,创业敬业,勤劳致富;热心公益,扶贫济困,维护正义;诚实守信、无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3、崇尚科学,文明习惯好。家庭成员崇尚文明,勤俭持家,讲究卫生;家庭生活方式健康、文明、科学,倡导绿色生活,保护环境,美化家园,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言行举止文明。

4、民主和谐,家规家风好。家庭成员民主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礼让待邻,家风平等、文明、和谐。

5、计划生育,为国育才好。家庭成员拥有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重视对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自理自立能力、勤奋好学创新精神等各方面的培养,教子有方。

当前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主要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目标,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其中。应把提高家庭成员素质、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作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积极开展“四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五学”(学规范、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学礼仪)、“四禁”(禁赌、禁毒、禁黄、禁止家庭暴力)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家庭学习科学文化、勤劳致富、遵纪守法。

三、创建目标

1、阶段目标:力争2009年至2011年,全市各社区创建面(是指每年初由社区、村、组向家庭发放公开信、签订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协议书或填写申报表的家庭)达到90%以上,至少有20%的家庭被评为县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农村创建面达到60%以上,至少有10%的家庭被评为乡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

2、2009年目标与任务:实行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创,分层次共表彰五好文明家庭6000户,从中产生市级五好文明家庭2000户(具体要求及名额分配见附件)。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德山经济开发区及市直单位)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各区县(市)、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尽快提出目标任务,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上级妇联。

四、工作要求

1、规范家庭文明创建工作。从2009年开始,我市的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统一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为载体。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平安家庭、安全文明家庭、廉政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的评比不再多头往下布置,归口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具体指导。各基层在向上对口部门上报家庭文明创建成果时,仍可保留原有的创建载体名称。

2、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创评。五好文明家庭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家庭申报与基层单位推荐相结合,原则上哪一级评选由哪一级负责管理(包括审批、表彰、建档、复查等工作)。市级五好文明家庭须经民主评议、社区(村)评审、乡镇(街道)协调小组审核,区县(市)协调小组集中研究后方可上报。市级五好文明家庭必须在县级五好文明家庭中产生。

3、健全创评工作制度。各级要建立五好文明家庭申报制度、公示制度、通报反馈制度、复评摘牌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历年来五好文明家庭进行逐级登记建档,实行滚动管理,对复核不合格,或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不好的五好文明家庭予以摘牌公告。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建立逐级考评机制。市妇联负责区县妇联及市直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年度考核;区县(市)妇联负责区县(市)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

4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将创建规划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要保障创建活动的经费到位,要形成合力,确保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全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市妇联负责有关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意

见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活动具体、措施得力。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新农村建设,将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平安家庭、安全文明家庭、廉政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和守法人家、清洁人家、致富人家的评选表彰及好婆媳、好妯娌、好家长、好夫妻等先进家庭角色的评选统一到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家庭典型,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氛围,激励更多的妇女和家庭自觉参与,不断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常德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

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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