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自查评估的通知
各区县(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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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总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家庭教育的经验,了解掌握家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制定新一轮家庭教育规划提供依据,全国妇联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并将于近期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联合会签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方案〉的通知》。
为便于各地开展工作,先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方案》等相关材料发给你们,请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希望各级妇联认真做好本地区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自查评估报告、数据评估采集表、评估标准体系(试行)评分表、有关图片声像资料及电子版报市妇联儿童工作部。
联系 人:潘 莉
联系电话:7786292
电子邮箱:etboffice@163.com
附件:
1. 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方案
2. 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评估数据采集表
3. 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评估标准体系测评表
市妇联儿童工作部
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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