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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妇联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8-10-31 09:49:20 【字体:

10月29日,安乡县妇联携手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开出了安乡县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住农村的曾某与张某结婚多年,婚后张某经常酗酒,每次酗酒后都会无故殴打曾某,2013年某日,张某因家庭琐事将曾某打伤住院。2018年10月24日,因曾某起诉离婚,张某便时常打电话威胁曾某,导致曾某内心十分恐惧。为防止再次受到伤害,曾某来到县妇联信访中心求助,安乡县妇联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启动妇女维权联动机制。

联动后,县妇联维权工作人员对曾某进行心理疏导,并协助曾某备齐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相关材料。经过县妇联、法院及公安上户调查取证后,安乡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中明确指出:一、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当事人曾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张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如被申请人张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裁定书第一时间送达到被申请人张某手中,严厉告知其必须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定的法律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将裁定书送达县妇联以及曾某、张某所在的社区和派出所,以便对张某的行为进行监督。

安乡县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根本上保障了妇女安全,为妇女撑起 “保护伞”,标志着安乡县妇联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合作反家庭暴力工作运行机制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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