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妇女权益 >> 详细内容

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08-09-17 10:05:17 【字体:

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公告

  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9年,挂牌在湖南省妇联权益部,中心成立以来,以“励行法律援助,捍卫法律公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妇女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宗旨,向权益受侵的贫困妇女儿童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中心为了满足日益增多的法律援助申请者需求,更好地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帮助,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具有公益精神和奉献意识,不计报酬,志愿参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3、具有律师资格,目前是执业律师,在长沙市内工作;

  4、有志于与我中心合作的律师事务所也可成为我中心的志愿服务单位。

  二、志愿者服务内容

  在省妇联和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从事以下志愿服务:

  1、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诉讼代理或调解;

  2、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3、到社区和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

  4、参与省妇联和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其它志愿服务工作。

  三、管理办法:

  1、志愿者申请一经我中心审查接受,即与我中心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颁发志愿者服务证书,并定期予以培训;

  2、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在我中心安排下,每名志愿者每年至少应办理1起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每月在我中心为来访妇女儿童提供1天以上的免费接待。

  四、申请方式:

  1、报名时间为:长期;

  2、有意者请到省妇联权益部(省委大院内3号楼)领取《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登记表》,提交一寸同底近期彩色照片2张,并提交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希望广大的律师朋友积极参与,向贫困妇女儿童伸出友爱之手,帮助她们渡过难关,重拾信心,共享社会公平与公正。

  联系电话:0731-2216425

  传真电话:0731-2218575

  联 系 人:彭迪

 

                   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
                      2005年4月2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