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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妇联信访接待制度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3-09-22 17:38:35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妇联信访工作程序,方便妇女群众办事,根据《信访条例》、《全国妇联信访工作手册》及省妇联规范信访制度和强化妇联信访网络功能的要求,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来访接待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接访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88号市委机关院内2号楼2楼市妇联权益部

  三、市本级信访热线: 12338 0736-7786956

  四、信访电子邮箱: hncdflqyb@163.com

  五、接访要求:

  1.接访人员必须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做到礼貌热心,听说细心,解答耐心。

  2.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登记,恪尽职守,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优质高效,秉公办理。

  3.对依法应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上访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对凡是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各类刑事、民事、仲裁、交通、经济纠纷等案件,一律按法律程序的规定办理。

  4.对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和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应及时通知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5.接访人员与上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

  六、来访人员注意事项: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七、信访首问负责制

  群众或当事人到妇联上访、咨询等,被问到的第一个干部即为首问责任人。无论是否属于涉及本部门或本人的信访事项,首问责任人都必须要对其热情接待,对属于自己或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一律负责到底;对不属于自己或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室或告知来访人具体负责处理部门的办公地点,决不能一推了之,也决不能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新的矛盾,增加来访人员的抵触情绪,给解决问题增加难度,要真正做到人好找、门好进、事好办

  八、信访数据规范上报制度

  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把握信访数据,提高信访形势研判效能。各区、县(市)妇联汇总信访、家暴等情况数据、形成信访统计表格和分析情况上报(每半年一报);汇总全年信访数据并拟写全年信访工作总结上报(一年一报)。报送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情况清楚、重点突出、分析到位,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全面。所有信息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信访回访制度

  各级妇联组织要注重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对难点、热点案件加强调研,寻求症结及处理办法。每月对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对于已办结的部分信访案件实行信访回访。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了解信访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及上访群众的生活状况、思想动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案件复发的监管,切实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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