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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拒未婚妈妈进门 司法调解促姻缘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6-01-14 08:36:55 【字体:

近日,张某来津市市妇联反映求助。据了解,张某系邵阳市人,去年经人介绍认识石某,两人交往一年,现张某怀孕13周,本打算来津市与石某登记结婚,但石某母亲以张某比自己儿子大6岁为由,不同意他们结婚。了解情况后,妇联结合今年创新的“婚姻调解”新模式,考虑到张某的身体情况不能再拖,而诉讼时间较长对张某不利,当即将张某带往津市城北司法所,由司法所、妇联介入进行调解。

调解员马竞在受理该调解纠纷后,当天便与石某母子联系,并约定当事人双方在调解室调解。在司法所、妇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石某母亲最终同意两人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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