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
家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在未成年人成长中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和系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常德所有家庭和近百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提升我市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并促进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本计划是我市从今年至2010年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十五”期间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常德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提出的家庭教育目标和《常德市“十五”家庭教育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我市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密切合作,积极推进《计划》指标的如期完成。“十五”期间,全市家庭教育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初步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呈现多元化、特色化发展趋势,家庭教育群众性科研活动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家庭教育的育人环境和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广大家长为国教子、科学教子的意识与能力逐步增强。截止2005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026所,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达83%;其中被命名为常德市级示范家长学校24所,省级示范家长学校8所。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家庭教育工作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家庭教育工作投入不足,影响了家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在服务意识、指导能力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社会、家长和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三是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存在差异,有部分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四是家庭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村和边远山区依然是家庭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
二、“十一五”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为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提升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新规律、新机制、新形式、新途径,加快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进程,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培养具有良好素质接班人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至2010年,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普遍建立,家庭教育知识全面普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协调的服务网络基本建立。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
1、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家庭教育指导渠道,加大新闻媒体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家庭教育知识普及面。县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设家庭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至2010年,力争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城市达到98%,农村达到92%以上。积极实施常德市家庭教育网站建设工程。
2、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办学率达到95%,合格率达到90%,优秀率达30%以上,示范家长学校达到50所。
3、全面推进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70%,全市建立30个多功能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各县(市)区都有一个综合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家长学校、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企业家长学校等。
4、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队伍建设。开发社会人才资源,定期进行培训,努力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数量保证、具有较高素质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队伍。家长学校的负责人接受家庭教育工作的培训达到100%。加强家长学校师资培训,力争有50%的教师参加家庭教育内容培训。
5、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调研、科研活动,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市、县都要设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课题,定期进行家庭教育优秀调研报告和科研成果评选,并采取措施加快对研究成果的转化。
6、重视农村、山区及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问题,促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发展。“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对农村和边远山区家庭教育的支教工作,指导当地家长学校建设。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家庭、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等子女的家庭教育,举办针对性较强的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三、“十一五”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加强领导。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要在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各地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要有专人(或兼职)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管理,有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妇联、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局、关工委等有关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家长参与的社会化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同时,各地要增加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必要投入,将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逐年递增。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和资金,支持开展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2、明确责任。家庭教育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妇联和教育部门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调与配合,继续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重点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妇联重点负责社区家庭教育、外来人口儿童家长、留守儿童家长、特殊家庭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管理工作,配合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做好家长学校办学质量的监控和示范家长学校的评估;妇联、教育部门和关工委还要配合常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共青团在开展青少年校内外教育实践活动时,要注重与家庭教育的结合;卫生部门要办好各类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对家长进行科学养育的指导;计生部门要向广大家长宣传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广电和报业等部门要利用媒体优势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宣传。
3、健全机制。“十一五”期间,制定和完善《常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管理办法》、《常德市家长学校考核办法》、《常德市示范家长学校评估办法》等制度,以形成规范管理和良性运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定和下发《常德市家长学校教学指导纲要》、《常德市家长学校工作规程》、《常德市家庭教育“十一五”立项课题申报、评审办法》,促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二)加强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工作
1、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开展各种融知识性、科学性、互动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新颖活泼、寓教于乐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向家长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科学教子知识和方法。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继续高质量地办好家庭教育栏目,大力弘扬家庭道德教育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的舆论氛围。
2、努力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各级各类家长学校要按照《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不断更新家庭教育内容,努力转变家长观念、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教育部门要积极发挥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开展家校结合、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等方面的研究,并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工作的实效性和规范化水平。妇联、关工委要依托社区、农村各类阵地和设施,大力创建社区家长学校、村镇家长学校、外来儿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探索建立机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以满足不同群体家庭教育的需求。发挥“优秀家长学校”、“示范家长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促使我市家长学校工作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3、大力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资源共享的优势,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工作,使其成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结合社区建设,规划建立功能较强、辐射较广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各种活动载体,并把家庭教育的思想、内容和要求渗透到社区教育学院、市民学校等各类终身教育体系中去,使它们成为提高家长素质的有效载体。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团结和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散居儿童、特殊儿童、留守儿童、外来流动人口儿童等家庭教育指导。
4、加强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建立一支由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与方法的知名专家、学者、骨干教师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队伍和一支由热心家庭教育工作、具有较高文化教育素养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要发挥家庭教育学术团体和各级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对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和志愿者进行较为系统的家庭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组织他们定期参加家庭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重视和加强市、县两级家庭教育讲师团的建设,更好地发挥他们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要积极依靠市、县两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各类教育研究机构和中小学,组织专家、实际工作者、志愿者等,开展家庭教育的专项研究和理论研究,尤其要加强应用研究。要针对当前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确定研究目标和重点研究课题,有计划地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形成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组织力量做好“十一五”家庭教育规划课题的选题、申报等工作,加强对家庭教育研究工作的管理。定期评选和交流优秀论文,并注重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与姐妹城市的合作与交流,研究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指导水平。
四、监测评估
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常德市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领导,文明办、妇联、教育、关工委、卫生、人口和计生委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执行监测评估。
各县(市)区应按《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和年度执行计划。
各县(市)区家庭教育工作监测评估,统一纳入《常德市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体系,每年按要求开展自我评估,写出年度评估报告。各系统应将家庭教育工作评估纳入本系统业务工作的督查考核之中。
在《常德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执行的中期和终期,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家庭教育的专项监测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报常德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和湖南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