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妇女建功立业 展示巾帼别样风采
桃源县“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2007年12月7日)
“巾帼建功”活动是引领妇女建功立业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桃源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巾帼建功”活动作为全县四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创新机制,切实强化管理,在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就业与再就业、引领妇女岗位建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广大妇女中形成了“巾帼不让须眉”的示范效应,为构建和谐桃源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促发展。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了支持和保障“巾帼建功”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专班专抓。早在1995年,我县就成立了13个县直单位为成员的专门创建领导小组,由分管妇女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县妇联主席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二是坚持统筹规划。把“巾帼建功”活动与和谐社会创建、与新农村建设、与县域工业发展、与单位文明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规划,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了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县财政统一经费预算。2003年,我们编印了《桃源县巾帼建功活动创建指南》,就创建标准、推进步骤、验收细则、考评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范。三是坚持定期研究。尽管县委、县政府工作千头万绪,但始终把创建活动摆在重要位置,与其他中心工作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到妇联听取汇报、指导工作,并把相关问题列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帮助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县妇联每年都在年初工作会议和执委扩大会议上对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县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了例会制度,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单位会议,总结经验,交流体会,部署工作。四是坚持专题督导。创建办每年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聘请8名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担任评议员,加强社会监督,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坚持严格考评。把活动纳入了对县直单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年终考评不合格的坚决扣分,获得市以上荣誉的实行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