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武陵区滨湖小学等24个岗台常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决定
常城妇字〔2007〕4号
近年来,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各地“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团结动员广大妇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充分激发广大妇女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在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女性成才、推动行业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妇女在构建和谐常德、加快富民强市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经单位申报,各区县(市)、市直“巾帼建功”活动主管部门考察、推荐,常德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审批,决定授予武陵区滨湖小学等24个集体常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更好地发挥妇女群体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加快富民强市、构建和谐常德的实践中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常德市巾帼文明岗名单
常德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200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