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37-20210224-428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20-03-18 |
对将生而不养的父母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名单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辉代表提出的《将生而不养的父母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名单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
对生而不养的父母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增强社会责任感,让他们认识到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的权利。同时对生而不养的典型案例,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对她们生而不管的孩子,主张适时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二、提升监护人素质
1利用“家长学校”平台,对他们开展“好家教、好家风、好家训”的教育和法律知识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定监护意识和家庭教育意识,提高他们做人的基本素质。
2.提升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家政、月嫂、手工编织等妇女居家就业技能扶持,帮助妇女居家就业。
三、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
1.建好“儿童之家”,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改进儿童之家活动开展的方式、途径和作用,让留守儿童真正体会到家的温暖。
2.开展“情暖家庭”走访慰问活动,为留守儿童送生活物资、学习用品、疾病救助、爱心资金等,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3.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培养他们的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