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37-20180801-1565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8-04-11 |
2018年常德市妇联对区县(市)妇联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贺家山原种场妇联:
为科学评价各区县(市)妇联履职情况,确保2018年全市妇联系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妇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妇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市妇联主席任组长,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市妇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市妇联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主任,各部室长兼任绩效办成员。
二、考核内容
1.重点工作。绩效办协同各部室,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省妇联工作部署,确定区县(市)妇联2018年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见附件),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实施,分值为120分,占总分的70%。
2.综合评价。对各区县(市)妇联全年工作情况综合评价,占总分的30%。
三、考核方法
1.重点工作考核方法。绩效办协同各部室按照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对区县(市)妇联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考核打分,全面考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采取“查、看、访、听”的方式进行。
查。重点查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过程记录、自评资料、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工作业绩等。
看。重点察看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结果、项目现场,核验工作落实情况。
访。走访当地具有代表性的服务单位和知情群众,征求各方面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
听。听取区县(市)妇联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2.综合评价考核方法。7月1日前上交半年总结;年底召开全市妇联工作2018年总结和2019年务虚会,听取区县(市)妇联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市妇联所有干部对9区县(市)、市直5区、贺家山原种场妇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3.加分与减分。
加分:(1)有关业务工作得到国家领导人书面肯定,加3分;得到全国妇联领导、省级领导书面肯定,或受到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加2分。同类工作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有关工作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正面报道,或被《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和全国妇联《妇工要情》、《工作简报》刊发,每1篇(次)加2分;被中国妇女网采用信息1条及以上,加2分;在今日女报发稿3篇及以上,加1分;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发稿1篇及以上,加1分。调研文章入选湖南省妇联系统调研报告集,每一篇加1分。同类稿件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3)按期完成《中国妇女报》订阅数,加2分;完成《今日女报》订阅数,加2分;完成《中国妇运》订阅数,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在省里做综合性工作典型发言,加1分;单项工作作典型发言,加0.5分。
(5)为省市妇联重大会议或活动提供现场,加1分。
减分:有关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减5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减5分;有关工作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减5分。此类重大扣分事项,由绩效办提出意见,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审定与评比
绩效办会同各部室汇总评估情况。得分计算方式为:区县(市)妇联绩效考核综合得分=重点工作考核得分+综合评价考核得分+加减分。绩效办将绩效考核结果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根据考核综合得分进行评比考核,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以市妇联名义通报和表彰。
市直5区、贺家山原种场单独考核,此考核方案作参考。
附件:常德市妇联对区县(市)2018年重点工作考核指标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24日
常德市妇联对区县(市)2018年重点工作考核指标
序号 | 指标 名称 | 评估内容及扣分标准 | 分 值 | 负责部室 |
1 | 办公室 工作 | 1.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计5分。除配合省市调研外,单独开展基层群众调研工作并上交调研报告2篇以上,未交扣2分。 2.做好日常信息、经验材料、调研报告的报送工作,计10分。9区县(市)妇联在潇湘女性网上全年信息采用篇数50条以上,每少1条扣0.5分,扣完为止;9区县(市)年底排名后3名分别扣5分、4分、3分。 3.做好妇联系统统计工作,计3分。每延报1次扣0.5分,每漏报、错报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4.政令畅通,及时上交总结、报表等资料,计2分。 | 20 | 办公室 |
2 | 组宣 工作 | 组织工作: 1.全面完成妇联改革,6月底前出台县级妇联改革文件,计3分。未完成不给分。 2.按省妇联要求完成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工作,年内上报一个创新项目,计3分。无项目的不给分。 3.完成省妇干校调训任务,计1分。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4.完成女性人才库更新工作,计1分。延报扣0.5分,漏报、错报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5.及时按要求完成市妇代会召开的准备工作(包括代表、典型推荐等工作)及其它临时交办任务,记2分。每迟交一次扣0.5分,不按要求交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宣传工作: 1.开展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相关政策精神的宣讲、开展典型妇女事迹(侧重于讲红色湘女故事)宣讲计4分。未开展宣传不计分,未按要求开展宣传按完成比率计分。 2.运用媒体做好新闻宣传,计4分。没有在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扣1分,没有运用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扣0.5分,没有建好网评员、网宣员、通讯员队伍扣0.5分。 3.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计1分。没有开展活动扣0.5分,没有培育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扣0.5分。 4.其它交办工作,计1分。每一项未完成扣0.5分,扣完为止。 | 20 | 组宣部 |
3 | 发展 工作 | 1.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计6分。未进行相关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扣2分;未及时上报月报表、总结等资料扣2分,每一次扣0.5分;全年向市妇联上报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工作信息4篇以上,完成计2分,少一篇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检查人数此项工作不计分,一票否决。 2.实施巾帼脱贫攻坚行动,计3分。未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扣1分;未开展产业扶贫,推进妇女创新创业扣1分;未开展项目扶贫扣1分。 3.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计3分。未按要求填报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统计系统,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计2分。未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扣1分;未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百岗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扣1分,少一项活动扣0.5分。 5.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计4分。未开展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培训扣2分;未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女带头人、新型女农民扣1分;未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扣1分。 6.其他交办工作2分。每一项未完成扣0.5分,扣完为止。 | 20 | 发展部 |
4 | 权益 工作 | 1.做好“建设法治常德.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计4分。结合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9区县(市)各举办4场并提供1堂精品宣传课,市直5区、贺家山原种场各举办2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婚调工作,计4分。按常综治办(2017)13号文件关于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推进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年内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命案的,年底平安家庭综治考核项目直接扣1分。 3.女童保护工作,计3分。未按要求上报课程计划的、未完成全年课程任务的各扣1分,未组建各区县自己的专业讲师团队的扣1分。 4.反家暴工作,计4分。加强和完善反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明确各部门职责,搞好宣传、培训、个案处置等工作,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信访工作,计3分。区县(市)妇联每年开展法律援助不少于2起,并报市妇联权益部,每少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按时报送信访工作总结、报表和交办件回复,每迟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其他交办工作,计2分。未完成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0 | 权益部 |
5 | 家庭儿童工作 | 1.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系列活动,计5分。未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扣3分,未开展任一相关活动扣2分。未开展宣传扣1分,未寻找出相关典型扣2分。未及时报送信息扣0.5分,资料不全扣0.5分。 2.开展“亲子阅读”等活动,计3分,未开展全扣。未报送亲子阅读微视频扣1分,未及时报送资料扣1分,资料不全扣0.5分。 3.按要求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五进”活动,计3分。未建立家教志愿者队伍扣1分;妇联未组织活动扣2分,缺1场,扣0.5分,扣完为止,资料不全扣0.5分。 4.出台本地家庭教育五年规划,计2分,未出台全扣。未完成督导扣1分,未报送资料扣0.5分。 5.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计2分。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扣0.5分;未开展活动全扣。 6.其他交办工作5分。每一项未完成扣1分,未及时报送资料扣0.5分,扣完为止。 | 20 | 家庭与儿童工作部 |
6 | 妇儿工委工作 | 1.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区县(市)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计1分。未召开全扣。 2.按时报送本地区规划实施的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报告,计1分。未及时报送视情况扣分。 3.推动规划重点难点指标落实,每年为妇女儿童办1-2件实事计4分。2018年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70%以上,未达到,扣3分。 4.开展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计2分。未督导全扣。 5.继续加强宣传力度,规划宣传全面覆盖到县市区、乡(镇)、村社区,计1分。未达到扣1分。 6.其它交办工作,计1分。每一项未完成扣0.5分,扣完为止。 | 10 | 妇儿 工委办 |
7 | 项目 工作 | 1.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安排的各类项目,计5分。工作质量好计5分,工作懈怠、不按时保质完成酌情扣1—5分不等。 2.积极争取或自创项目成绩突出,计4分。未主动引进任何项目不计分。 3.其它交办工作,计1分。每一项未完成扣0.5分,扣完为止。 | 10 | 项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