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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37-20180307-156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文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 2018-02-28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18年常德市“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常妇发〔2018〕4号)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8-02-28 11:36:35 【字体: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贺家山原种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及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根据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要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常年做好“最美家庭”典型宣传、家风展示等活动,切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请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妇委会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常德市“最美家庭”。入选名单在市妇联官网、微信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点赞和监督评议。最终提出常德市“最美家庭”名单,报市妇联党组审定。省级“最美家庭”候选户由市级“最美家庭”产生,经市妇联党组审核批准,上报省妇联。

二、推荐评选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继续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逐级择优推荐。要积极拓展推荐渠道,积极搭建网络寻找推荐平台,最大限度吸引更多的家庭参与到活动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通过活动开展,寻找推荐出包括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孝老爱亲、夫妻和睦、教子有方、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绿色环保等在内的各类家庭,力求使“最美家庭”更具广泛性、代表性,探索实行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力求推荐范围更广泛。要认真做好推荐家庭的社会公示、审核等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要边寻找、边推荐、边宣传,用看得见、摸得着、在身边的榜样教育引领群众,动员广大家庭跟着学、照着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发芽。

三、材料申报

1.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妇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寻找推荐、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申报工作包括:填写《常德市“最美家庭”推荐表》,其中家庭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300字,另附2000字左右详细材料;提供3张jpg格式的“最美家庭”图片,大小不小于2M,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图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2.请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妇委会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常德市“最美家庭”推荐表》及家庭图片材料一并上传提交。

联系人:余雅纯

电  话:0736—7786292

邮  箱:381193422@qq.com

 

附件:1.常德市“最美家庭”候选典型名额分配表

2.常德市“最美家庭”登记表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

 

常德市“最美家庭”候选典型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最美家庭

武陵区

1

鼎城区

1

汉寿县

1

桃源县

1

临澧县

1

澧  县

1

石门县

1

安乡县

1

津市市

1

西洞庭管理区

1

西湖管理区

1

桃花源风景名胜区

1

贺家山原种场

1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1

常德经开区

1

市直妇委会

每个妇委会1个

合  计

39

 

附件2

 

常德市“最美家庭”登记表

 

户主

名称

家庭

人口

民族

联系

电话

家庭

地址

邮政

编码

推荐

单位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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